巴南区的前身是具有2300多年历史的巴县。
巴县是全国建县最早的地区之一,并历为郡、州、府、路附廓大县。周慎觐王五年(公元前316年),秦灭巴国,周赧王元年(公元前314年)置江州县,属巴郡。南齐永明五年(公元487年),析江州县地置垫江县,江州县治徙僰溪口,以其故治为垫江县治。北周武成三年(公元561年)省垫江、枳两县地置巴县,以垫江县故治为巴县治。
巴县初置属楚州巴郡。隋开皇三年(公元583年)废郡实行州县两级制,并改楚州为渝州,巴县属渝州。北宋崇宁元年(1102年)改渝州为恭州,巴县属恭州。南宋淳熙十六年(1189年),升恭州为重庆府,巴县属重庆府,府治巴县。元至元十五年(1278年)置重庆路,巴县属重庆路。明洪武四年(1376年)改重庆路为重庆府,巴县属重庆府。自此,巴县与重庆府的隶属关系直至清末。
民国元年(1912年)改巴县为重庆府。次年废重庆府恢复巴县,属川东道。民国17年(1928年)撤四川各道恢复四川省,巴县隶属于省。民国24年(1935年)四川省划设18个行政监察区,巴县属第三行政监察区。
1949年四川解放后,巴县属川东区璧山专区。1951年1月属重庆市。1953年2月属江津专区。1958年11月复属重庆市。
1994年12月,经国务院批准,撤销巴县建立巴南区。将原巴县所辖长江以北的全部境域和长江以南的长生桥、迎龙、广阳三镇划入沙坪坝区、九龙坡区、大渡口区和南岸区;划入九龙坡区所属长江南岸的地区(二塘村除外)遂成今之巴南区域。新建立的巴南区幅员面积为1825平方公里,时辖29个镇、12个乡、2个街道办事处。2001年12月,调整了部分镇街村级建制,全区共19个镇和2个街道办事处。